1.油罐應采用上部進油方式。如果進油管接頭設在下部,進油管的高點應高于油罐的液位。軟管接頭應采用快速自封接頭。
2.撬裝加油站須具有防火、防爆性能。撬裝加油站應作為整體產品、‘由供貨商整體供應,其中油罐的防火、防爆性能和自動滅火器的性能應通過國家有關機構的測試認證。
3.撬裝加油站的儲油罐應能在90%裝載量時承受1h標準可燃液體火的作用,而不發生油罐泄漏、油罐失效及泄壓功能受阻等現象。
4.油罐應進行壓力試驗。油罐的壓力試驗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《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》GB5 0156第12.2 .8條第1款的規定。
5.撬裝加油站采用雙壁油罐時,兩層罐壁之間的底部應設漏油監測裝置。
6.撬裝加油站應設防雷和防靜電設施,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《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》GB 50156的有關規定。
7.油罐出油管管口距罐底的高度,不應低于0.1 5m.
8.撬裝加油站宜設接納卸油時濺漏油品的容器。
9.自動滅火器的啟動溫度不應高于95度o
10.油罐出油管管口距罐底的高度,不應低于0.1 5m.
11.撬裝加油站的油罐應設置高液位報警器、液位計、自動滅火器、緊急泄壓裝置、防溢流裝置、內部燃燒控制裝置。油罐出油管道應設置高溫自動斷油保護閥。